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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三年陳武光立賣杜絕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27年(同治3年)陳武光立賣杜絕盡根契字。內容為立契人鳳邑嘉祥里中路庄陳武有承祖父開墾建置瓦厝1間1座2落,西元1862年(同治1年)地靈震動,厝經損壞收理乏費;將此厝并壙地賣盡與本庄吳府為桐,交易金額為六八紋銀20大員。「六八銀」為在清代晚期臺灣的土地交易中常見的外國銀元種類,即指該銀元重6錢8分,或指該銀元相當於銀兩6錢8分的價值。「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武光
  • 日期
    年代: 1864~186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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