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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七年林美立典契

本物件為西元1881年(光緒7年)1月林美立典契。內容為立契人下加冬保土庫庄林美有承祖父田園3叚,貫在本庄北勢洋土名王余南埤墘,大小4坵,受丈2分5厘,年納租穀2石。又2坵在西畔土名竹圍仔前,受丈3分,年納正供8斗3升2合半;又3坵貫在東勢洋土名竹圍頭;又1坵在大堀墘,計共4坵受丈3分,年納租穀1石1斗4升正。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田園出典與吉成號,言議時價於六八平佛面銀120大員正。「六八銀」為在清代晚期臺灣的土地交易中常見的外國銀元種類,即指該銀元重6錢8分,或指該銀元相當於銀兩6錢8分的價值。「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美
  • 日期
    年代: 1881~188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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