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同治十年林老官等三人仝立杜賣盡根絕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1年(同治10年)4月林老官等3人仝立杜賣盡根絕契字,有「嘉義縣印」章2枚、「嘉義縣印」騎縫章1枚、「三□」章1枚。內容為立契人下加冬保邜舍庄林老官、下官、新義三房頭等有承祖父明買過羅平厝地1所,坐址在土庫庄中厝,又園1叚坐址在後溪洲,又田1叚2坵坐址在李家竹圍角,合計2叚。年配納分頭租谷1石6斗正。因乏銀費用,將此厝地賣與大排竹庄張舜疇,交易金額為佛頭銀六八60大元。「六八銀」為在清代晚期臺灣的土地交易中常見的外國銀元種類,即指該銀元重6錢8分,或指該銀元相當於銀兩6錢8分的價值。「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老官等3人
  • 日期
    年代: 1871~18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