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六年潘阿維立出典水田租收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潘阿維立出典水田租收銀字,共2張,契面上有廖盛祥印2枚、陳宰印1枚,潘阿維印1枚。立出典水田租收銀字人潘阿維眉士,有承祖父遺下與潘德成合夥水田壹處,坐落大社庄東門內,四至界址,今因乏銀,願將出典,托中招得潘統熙出首承典。當日三面議定,典田租價龍銀400大元,即日付交典主潘純熙出贌收租抵利,恐口無憑,立出典水田租收銀字一紙,並付舊約三紙,共四紙,付執為炤。另有契尾11號,時間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9月12日,由臺中廳發出,有騎縫印1、臺中廳印2、「石橋」小圓印2。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阿維眉士、 潘純熙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