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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年林阿香等二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園竹木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6年(光緒2年)11月林阿香等2人立杜賣盡根水田薗竹木字,有「彰化縣印」章2枚、「彰化縣印」騎縫章1枚、「安西久印」圓章1枚及印章2枚。內容為立契人林香有承叔父兄弟鬮分自己應份之額田薗竹木,坐落土名在南坑口復興庄橫圳頭份堵水頭,又帶薗1埒竹林配用在內,原帶朴仔口坡併南坑水。因乏銀別創,將此田薗賣與本族林進魁、振益、源泉兄弟等,交易金額為佛銀220大員。「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阿香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76~187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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