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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二年林宗盛立出稅店字

本物件為西元1852年(咸豐2年)林宗盛立出稅店字,共1張,契面上各人名下皆有花押,有「□□合約」右半幅標記。立出稅店字人東勢庄林宗盛,有承叔父應分茅店壹座,坐址在葫蘆墩橋頂中街北片,契內載明時因自己不要開張生理,遂將此茅店出稅子陳振隨官開張,即日親收無利磧地佛銀5大員,又約每年應納店稅銀7大員,逐年完明。今因乏銀別業,托中引就與陳隨官手內胎借出佛銀24大員正,即日仝中收訖,口恐無憑,立出稅店字一紙,帶上手契一紙,鬮書字一紙,共計三紙,付執為炤。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宗盛、 陳振
  • 日期
    年代: 1852~185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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