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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二年欽加運同衘調署彰化縣正堂諭

本物件為西元1873年(同治12年)欽加運同衘調署彰化縣正堂諭,共1張,有官印1枚,紙面上有朱筆圈點。欽加運同衘調署彰化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孫為,示諭歸管事照得業戶吳昌記與張溪互控捒東保樸仔籬坡圳一案,先經知前縣集訊未給茲本縣會同。北協為此示仰,捒東保樸仔籬保業戶佃人知悉,需照舊,圳長不得額外需索,如敢違抗,絕不姑寬,特示。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1873~187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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