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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一年潘萬興立添收磧地銀付永領包首妥辨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2年(同治11年)潘萬興立添收磧地銀付永領包首妥辨字,共1張。立添收磧地銀付永領包首妥辦字人岸裡社番業主潘萬興,戶丁墩祖等承祖父歷管,有番三民七之糧,埤頭直至鴛鴦汴,西元1823年(道光3年)祖父付陳宗潜、廖世都二人永領包首招募水工,連環保結自大溪埤頭直至鴛鴦汴圳路,照原圳汴分疏分流,不得偏溢漢人。日後社中永不得另請別人墩祖父收過包首備來,磧地無利銀900大員,足訖立付永領包首妥辦字一紙,復職永照,今因番庄修橋,再三著議加偹無利磧地銀100員,與前收共計1000員,今欲有憑,合再立添收磧地銀付永領包首妥辦字一紙,永遠為炤。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萬興、潘墩祖、 陳宗潜、廖世都
  • 日期
    年代: 1872~187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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