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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九月岸裡社潘國恩承襯胎生佛母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1年(同治10年)9月岸裡社潘國恩承襯胎生佛母銀字,有「理番分府給岸裡社縂通事潘囯恩長行戳記」章5枚、「理分府給岸裡社縂通事潘囯恩長行戳記」騎縫章1枚、「理番分府給朴仔篱社通事潘建賢長行戳記」1枚、「蔴薯舊屯給岸西社甲首該丹郡乃行記」章1枚、「給岸裡社通事社丁潘慶元記」章1枚、方章2枚。立契時間為西元1871年(同治10年)9月,內容為立契人岸裡社總通事潘國恩同土甲等,因前總通事潘崇恩之費公用向廖登洲胎借母銀100大元,其利照社規依行當日即對佃戶蕭飛龍應額大租車工谷21石2斗5升以為抵利。有魏蘭孫敢將蕭飛龍應額大租車工谷重退背典與萃英社管收以致廖登洲之銀利無息可抵,是以言定將該佃劉秉茂之田2甲5分年該大租谷20石又帶車工谷1石2斗5升遞年該通事給單付廖登洲向佃劉秉茂收抵利谷20石,仍留車工谷1石2斗5升量回通事給單資費。胎借契指的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國恩
  • 日期
    年代: 1871~18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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