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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十年王兩生等立典盡租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50年(道光30年)王兩生等立典盡租田契字,共1張,契面上有「正堂秋給葫蘆墩□□王國殷戳記」印1、「給捒東上堡保長王有信戳記」印2,知見王吳氏用指印,其餘各人名下皆有花押。立典盡租田契字人王兩生、屘桂兄弟等,因有承伯父翁老分撥溪洲大湳庄屋前北片溝皂底水田弍叚,屋前田一叚,四至界址,憑中間踏分明,業前係伯父分撥抵還借項,無可措偹清還,房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手關聖帝君祀內人廖世滴仝姪五房等前來出首承典。當日三面議定,銀140大員正,恐口無憑,立典盡租田契字一紙,付執為炤。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兩生、王屘桂、 廖世滴
  • 日期
    年代: 1850~185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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