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雍正十年張振萬等公仝立給懇字

本物件為西元1732年(雍正10年)張振萬等公仝立給懇字,共1張。公仝立給懇字人六館業戶張振萬等,岸理、搜拺、烏牛欄、舊社等社土官潘敦仔、白番阿木愛箸等,緣敦等界內之地,張振萬自己能出工本開闢埤圳,四至旱地播種未有全收,無奈眾番鳩集爰議,向墾通事張達京與四社眾番相議請到六館業戶,能出工本募工再開鑿大埤。將此工本價付予六館業戶前去招佃開墾,耕科裕課永遠為業敦等四社,今據通事張達京請到六館業戶承計銀6600兩,開鍘大埤,當日議明六館業戶,每館應配水二分留額二分歸番灌溉番田,四至踏明,六館以張振萬為首,此係敦等甘願割地換水,恐口無憑,仝立墾約字七紙,各執為炤。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振萬、陳周文、廖朝孔、江又金、姚德心、秦登監
  • 日期
    年代: 1732~173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