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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年間空白收單

本物件為明治年間空白收單,共1張,以印章蓋印,上有官印1枚。字樣為「刻收□來粟□石□斗□升合其餘須陸續交納以便清算母得遲延此炤。明治□年□月□日暫單」。若佃人過去有欠繳租穀及車工銀等狀況,大租戶會先發給「暫單」,即臨時納租的收據,等舊帳結算清楚後再發給完單。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1895~191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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