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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年李益立杜賣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30年(道光10年)10月李益立杜賣盡根契字,有「理番分府□□□□□□□行記」戳記1枚、其他1枚。內容為立契人李益有自智埔園1所,址在猫羅保同安厝庄東南畔土名中心崙,年配納業主番大租銀4角正。因乏銀費用別創,將此埔園出賣與本庄陳東官,交易金額為佛面銀30大員。「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益
  • 日期
    年代: 1830~183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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