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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北投堡南埔庄李阿旺立杜賣盡根田契字;明治三十五年四月十六日南投廳第一佰 一十五號給李大舌之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12月北投堡南埔庄李阿旺立杜賣盡根田契字,䰗分水田一叚,坐落在北勢湳溪底苦苓腳洋,經丈量土地範圍屬1甲6分正,東至溪仔腳,西至抄封田界,南至洪家田界,北至買主自己田界,丈單第4907號瘠則田8分正,每年應繳納地租金1錢5厘正和番大租粟2斗正,因乏銀費用,願將土地賣與頂崁仔庄族親李大舌兄弟,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150大員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代筆人:洪秋金 為中人:洪知 知見人:姐夫洪阿來 西元1901年(明治34年)4月16日南投廳第115號給李大舌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李德旺,住在仝堡南埔庄,於西元1901年(明治34年)12月把土地賣給李大舌,住在北投堡頂崁仔庄。所賣土地位於北投堡北勢湳之字第4889、4891和4907號,瘠則田8分小租權。價格為金150円,納稅銀金4円50錢,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901~190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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