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四年李阿旺杜賣盡根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李阿旺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含本契及契尾,有「南投廳印」1枚、「南投廳印」騎縫章2枚、印章3枚。物件1:本物件為杜賣盡根田契字,內容為立契人北投堡南埔庄李阿旺,有鬮分應份水田1叚,址在北勢湳溪底苦苓脚洋,全年配納地租金1圓1錢5厘,又1叚年配納番大租粟2斗正,又帶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因乏銀別創,將此田出賣與頂崁仔庄族親李大舌兄弟,交易金額為價銀150大員,每員銀秤7錢重。物件2:本物件為契尾,為南投廳於西元1902年(明治35年)4月16日開立,內容載有土地買受雙方姓名、住所、土地位置等相關資訊。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阿旺
  • 日期
    年代: 1901~190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