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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李拱觀將田出典李笥觀等人所立典旱田契字

本物件為同治10年(1871)12月,李拱觀承父所遺應份內木柵埤仔腳田地一處,今因乏銀應用,願將此田出典,族親李笥觀、李爽觀二人出首承典,以旱田價銀七十大圓典得,即日兩相交收取訖,其田隨即踏明四界交付銀主去前去掌管,限典四年,自同治壬申年春起至乙亥年終止,限滿之日,田主備齊契面銀取贖原典契字,如銀未便,其田仍付銀主掌管。恐口無憑,立典旱田契字。契紙一張,保存良好。半枚「臺中縣」戳記。立約人李拱觀;場見朝才;為中人陳安觀;代筆人李志義。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拱觀
  • 日期
    年代: 同治拾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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