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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四年社番子斗六立給墾永耕杜賣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19年(嘉慶24年)4月11日北投社番子斗六立給墾永耕杜賣盡根契,有「北投社業主子斗六圖記」4枚、「北投社番業主巫金英戳記」1枚、「林」圓章1枚。內容為立契人北投社番子斗六,有自備牛工本費開成旱田埔園,坐落土名北勢湳東中埔□仔崙,又有1叚坐落在南畔,自帶崁下泉水通流灌溉,其2叚合逐年配納番業主大租谷3斗正。因乏銀應用,將此2叚旱田埔園出賣與漢人李成官。交易金額為價銀80大元。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社番子斗六
  • 日期
    年代: 1819~181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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