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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六年乃貓詩將旱田賣林少府永耕所立永耕佃字

本物件為嘉慶16年(1811)3月,北投社屯弁乃貓詩,因嘉慶十五年薛分憲清釐勘丈北勢湳旱田一甲八分,經賣林少府銀五百圓正,招契驗明,將契存案歸屯,業佃言約議定,將田租十石八斗,配納屯租逐年給納完單,將田付與銀主林少府永耕,聽其主裁不敢異言,立永耕佃字。契紙一張,略有破損。六枚戳記,五枚字體不可辨認,一枚「北投社番業主轄八圖記」。立約人乃貓詩;知見併在場以印代簽,印不可辨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屯弁乃貓詩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陸年參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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