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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五年洪漏乞將田地招贌耕與佃人李添觀所立佃批字

本物件為光緒5年,洪漏乞有北勢湳庄前洋土地,今因乏力耕作,將田招贌賣。頂崁仔庄佃人李添觀當面言定磧地銀五大圓,全年租穀六石五斗正。同日交收取訖,隨即踏明界址,由李添觀自備牛工種子前去耕作。其田限耕三年為滿,自光緒己卯年春耕起至辛巳年冬成止,限滿之日田主備齊契面銀送還,取回佃批字。如銀未送還,依舊原佃耕作,各不得刁難,恐口無憑,立佃批字。契紙一張,有蟲蛀痕跡。無戳記。立約人洪漏乞;代筆人許大源。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洪漏乞
  • 日期
    年代: 光緒伍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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