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十九年北投堡頂崁庄李石居立典田契字;明治三十三年臺中縣第四十七號給李石居之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93年(光緒19年)5月北投堡頂崁庄李石居立典田契字,含本契及契尾。物件1:本物件為典田契字,內容為北投堡頂崁庄李石居有𨷺分應份承父李厘遺下水田1叚,坐落在北投堡,址在北勢湳洋,每年納番業主大租粟1斗2升,自帶埤水通流灌溉。丈報之字第4379號瘠則田對半3分2厘,全年配納錢糧銀2錢6分4厘正,因乏銀費用,願將土地賣與本庄李根春,價銀130大員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再批明西元1894年(光緒20年)2月13日母親喪葬費和源興號借銀10大員正。物件2:本物件為契尾,有「臺中縣印」章1枚及「臺中縣南投辨務署印」騎縫章2枚。為臺中縣於西元1900年(明治33年)12月24日發給李石居之契尾,內容載明土地質入雙方姓名、住所、土地位置、種目等相關資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石居、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93~190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