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大正6年(1917)林立昌持分杜賣契字,張數為3張。戳記有11,為「臺南地方法院蕃薯寮登記所印」1枚、「蕃薯寮登記所」半截戳記4枚、印章3枚、印章半截3枚。立契人為林立昌。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8則、建物敷地1則。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港西上里瀰濃庄。林立昌此田業賣出與人。交易金額為973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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