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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五年林查某賣買豫約證書

本物件為昭和15年(1940)林查某賣買豫約證書,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印章9枚、印章半截2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林查某。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2甲1分5厘5糸。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鳳山郡仁武庄三奶壇。林查某將此田賣給陳□氏。交易金額賣渡價格為金3900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查某、林查某
  • 日期
    年代: 昭和十五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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