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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五年劉順益共有權賣買登記申請書

本物件為昭和15年(1940)劉順益共有權賣買登記申請書,張數為6張。戳記有24,為字號用印2枚、印章20枚、印章半截2枚。立契共有權申請人為劉順益、買主為陳登福。共有權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具有買賣行為的契約,包含買賣雙方之權利義務。本契約之所有物不動產表示為田2甲1分5厘5糸。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鳳山郡仁武庄。劉順益將此田地賣給陳登福。交易金額為價格金1890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順益
  • 日期
    年代: 昭和拾五年九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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