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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五年林查某所有權壹部賣買登記申請書

本物件為昭和15年(1940)林查某所有權壹部賣買登記申請書,張數為5張。戳記有13,為字號用印1枚、印章10枚、印章半截2枚。立契賣買登記者,買主為林查某、賣主為劉順義。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不動產表示為一則田2甲1分5厘5糸。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鳳山郡仁武庄。劉順義將此土地賣給林查某。交易金額為價格金1890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查某、林查某
  • 日期
    年代: 昭和拾五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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