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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元年林查某向黃長借貸所立之委任書狀

本物件為大正元年(1912)8月24日,興隆外里左營庄二八一號林查某,向黃長借貸二百圓,約定大正7年(1918)10月15日償還,委任玉澤鶴吉代辦本利支付償還事,訂於每年6月15日及10月15日攤還,所立之委任書狀。後附同意書、戶籍謄本。公文用紙六張,相當破損。首張右上一枚日本政府二錢印花。一枚「臺南廳左營區長印」、二枚「臺南廳警部印」、一枚「臺南廳打狗支廳印」,九枚私章各隨壓名下及文中補正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查某、林查某
  • 日期
    年代: 大正元年八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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