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四十五年張林吉申請之土地荒地免租年期免租申請

本物件為明治45年(1912)5月10日,嘉義廳役場以指令第二九七七號、二九七八號、二九七九號通過,業主張林吉明治44年(1911)10月20日申請三筆土地之荒地免租年期(明治45年(1912)至明治47年(1914))三年免租申請。公文用紙五張,保存良好。二枚「嘉義廳印」、二枚「嘉義廳長之印」,三枚同款私章各隨壓名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嘉義廳役場
  • 日期
    年代: 明治四十五年五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