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九年張主田地賣渡證明書

本物件為明治39年(1906)張主田地賣渡證明書,張數為2張。戳記有9,為「臺南地方法院嘉義出張所斗六營部所印」1枚、「斗六登記所」半截戳記1枚、印章7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張主。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西螺堡三塊厝庄鹿塲。張主將此田地賣給張林吉。交易金額為金167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主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九年二月三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