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西元1935年(昭和10年)6月7日彰化郡芬園庄黃榮林債權金額辨濟領收證,有「黃榮林」圓章6枚、「黃榮林」騎縫章2枚、「司法書士陳清添之印」章1枚、「彰化出張所」騎縫章4枚、登記章1枚。內容為領收人彰化郡芬園庄黃榮林領收借主張萬章於西元1925年(大正14年)5月28日於臺中地方法院彰化出張所抵當權設定登記之債權金額200圓的領收證明。(續前頁)副本書記料金1圓□5錢也 臺中地方法院所屬司法代書人 陳清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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