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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白掽鼠向吳氏錦貸款後吳氏錦開給白掽鼠之清償貸款領收證

本物件為昭和5年(1930)1月26日,彰化郡芬園庄社口三八七號白掽鼠,以土地一筆為抵押,向金主吳氏錦貸款三百圓,期限四年,每年7月26日及1月26日支付利息。後附昭和9年(1934)1月31日吳氏錦開給白掽鼠之清償貸款三百圓之領收證。公文用紙五張,略有破損。二枚同款「臺中地方法院彰化出張所印」關防,三枚私章各隨壓名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吳氏錦
  • 日期
    年代: 昭和九年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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