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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五年林見能貸金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16年(大正5年)林見能貸金領收證明,含貸金領收證書跟土地登記謄本。物件1:本物件為貸金領收證書,有「林見能」圓章3枚、「郭全」圓章1枚及「登記所」騎縫章1枚。內容為胎主林見能於西元1916年(大正5年)9月20日收到胎借人沙連堡大坑庄林琴於西元1913年(大正2年)1月15日以持分胎借之金額350圓後開立之證明。物件2:本物件為土地登記謄本,有「臺中地方法院南投登記所印」章1枚及騎縫章1枚。申請書受附日期為西元1916年(大正5年)5月10日,受附番第3678號,內容為土地相關資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琴
  • 日期
    年代: 1916~191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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