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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沙連堡大坑庄林見能轉持分胎借字

本物件為西元1915年(大正4年)1月31日沙連堡大坑庄林見能轉持分胎借字,有「林見能」章13枚、「林見能」騎縫章6枚、「郭金」章1枚、「南投登記所」騎縫章3枚及10錢收入印紙、2錢收入印紙、1錢收入印紙各1枚。立契時間為西元1915年(大正4年)1月31日,地點位在沙連堡大坑庄,立契人為沙連堡大坑庄土名中心崙12番地林見能,以沙連堡大坑庄土名大坑5、6、7、8番地田地建物之持分胎權土地1/2,向沙連堡大坑庄土名大坑11番地林其北胎借350圓,利息每年谷7石7斗,每年6月30日及10月30分納,限借至西元1918年(大正7年)12月20日。胎借契指的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見能
  • 日期
    年代: 1915~191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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