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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年林貫向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提出的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

本物件為明治40年(1907)12月25日,藍興堡涼傘樹庄一八九號業主林貫、林溪河,向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提出關於兩筆土地的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公文用紙二張,破損嚴重。首張右上一枚日本政府三錢印花。一枚「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印」關防,三枚私章各隨壓名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貫
  • 日期
    年代: 明治四拾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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