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十一年陳水波等八人簽訂之土地債借權解約契約

本物件為昭和11年(1936)5月25日,大屯郡西屯庄西屯二五二之二號陳水波,及大屯郡南屯庄鎮平一九二號陳阿崙,與陳連海等八人,由於陳水波、陳阿崙二人之先父陳宗政、陳宗第,曾於大正4年(1915)11月3日將文後附載之土地進行債借權登記,大正7年(1918)2月27日又進行設定變更登記,今雙方透過代書林秀茂,特來簽訂土地債借權解約契約。公文用紙三張,保存良好。首張右上一枚日本政府三錢印花。十枚私章各隨壓名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水波
  • 日期
    年代: 昭和拾壹年五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