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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年張振國土地賣買契約書

本物件為昭和10年(1935)張振國土地賣買契約書,張數為4張。戳記有29,為印章17枚、印章半截12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張振國。土地賣買契約書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台中市、大屯郡南屯庄。張振國將此土地賣給陳俊。交易金額為金13274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振國
  • 日期
    年代: 昭和拾年二月二十三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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