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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二年臺中郵局寄送給被告黃正身出庭通知之郵便送達證書

本物件為大正2年(1913)5月30日,臺中郵局所開立之郵便送達證書,內容為臺中地方法院所開立給被告黃正身的出庭通知。原告黃溪向被告黃正身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土地持分權。文後附訴狀書,及土地登記簿。公文用紙共十四張,有破損及污漬。十四枚私章各壓於名下;二十五枚私章壓印於補正處,第二張一枚「臺中地方法院」關防。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溪
  • 日期
    年代: 大正二年五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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