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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年廖有嘗向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提出的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

本物件為明治40年(1907)2月5日,揀東上堡大南庄大南四二六號業主廖有嘗,同堡大坑庄二號管理廖廣興,透過代書廖金,向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提出的「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文後隨附土地建物十筆。公文用紙四張,略有破損及污漬。二枚私章隨壓於名下,六枚私章壓印於各紙上方,一枚「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有嘗
  • 日期
    年代: 明治四拾年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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