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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九年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

本物件為昭和9年(1934)陳承燦共有權賣渡證書,張數為16張。戳記有65,為「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印」3枚、「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半截戳記14枚、字號用印3枚、印章25枚、印章半截20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陳琪祥。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共有權。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新竹市新竹字北門。陳承燦將此土地共有權賣給陳琪祥。交易金額為金18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承燦
  • 日期
    年代: 昭和九年弍月拾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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