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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陳昆共有權賣渡證書

本物件為昭和5年(1930)陳昆共有權賣渡證書,張數為2張。無戳記。立契賣渡契字人為陳昆。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共有權持分4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新竹郡北門。陳昆將此土地共有權賣給陳琪祥。交易金額為金25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昆
  • 日期
    年代: 昭和5年1月15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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