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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四年蘇河向新竹登記所申請土地的業主權保存登記

本物件為明治44年(1911)12月15日,居住於新竹廳竹北一堡新竹街北門外第二十九號地的業主蘇河透過代書王溪水,向臺北地方法院新竹登記所申請,關於文後所附竹北一堡斗崙庄中斗崙九筆土地的業主權保存登記,及姜阿佑、陳棋祥贌耕權設定證書。一枚「蘇河」私章,三枚同款「臺北地方法院新竹登記所印」。臺北地方法院公文用紙共六張,除左右兩側略有破損外,堪稱良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溪水
  • 日期
    年代: 大正三年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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