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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二年拾蘇四持分抵當權賣渡證書

本物件為大正12年(1923)蘇四持分抵當權賣渡證書,張數為3張。戳記有14,為「臺北地方法院新竹營業所印」1枚、字號用印1枚、印章8枚、印章半截4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蘇四。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不動產土地為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新竹郡六家庄斗崙。蘇四將此田賣給蘇贊。交易金額為金750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蘇四
  • 日期
    年代: 大正拾弍年拾弍月拾參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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