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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元年張大德等七人將土地房屋贈與張聚霖等之土地贈與證明書

本物件為大正元年(1912)10月15日,竹北一堡新竹街北門百四十八號張大德、張時雨、張名臣、張福、張壽、張磻溪,及張磻溪配偶林氏溶等人,透過代書蔡火,將竹北一堡新竹街北門一六七號之一及一六七號之二,分別以三十五圓及十五元之代價,贈與同街北門一四八號張聚霖、張聚明,所立之土地贈與證明書。黑色行線公文紙共七頁,保存良好。首頁上方貼有日本政府三錢印花,周圍壓有六枚私章。七枚私章各自隨壓於名下,二枚同款「臺北地方法院新竹登記所印」戳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大德
  • 日期
    年代: 大正元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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