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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六年日產處理委員會臺北市分會收取康向經由之住宅租用金之收據

本物件為民國36年(1947)1月31日,日產處裡委員會臺北市分會,收取康向經由之住宅租用金,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三個月份。每月租金二百七十七元,三個月份計八百三十一元後;及民國35年(1946)4月1日至12月31日,九個月份,二千四百九十三元後,所開立之收據。附臺灣省接收委員會日產處理委員會民國35年(1946)12月13日之公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日產處理委員會臺北市分會
  • 日期
    年代: 民國36年1月31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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