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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八年臺北地方法院公證林木川等七人共同營業契約證書謄本

本物件為大正8年(1919)5月23日,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第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號,共同營業契約證書謄本。林木川、游世清、黃清流、吳傳經、林禮仁、李永福,以及松尾房次郎等人,各自出資,共同營業經營,共同立下二十五條契約,作為合作的基礎。小林里平為公證官。黑色行線公文紙共19頁,九枚騎縫章,二枚戳記字體不易辨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木川
  • 日期
    年代: 大正八年五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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