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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五年劉媽傳將土地連家屋贈與劉張氏賢所立贈與契約

本物件為明治45年(1912)6月10日,劉媽傳將大加蚋堡艋舺廈新街五十五號之一的土地連家屋贈與劉張氏賢,立此贈與契字聲明日後永無異言。印刷公文紙共12頁,邊角磨耗,有蛀蟲蛀洞,首頁一枚三錢印花,二枚私章各自隨壓名下,三枚同款「臺北地方法院關防」。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媽傳
  • 日期
    年代: 明治四拾五年六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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