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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四年蘇和尚立賣杜絕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911年(明治44年)2月28日蘇和尚立賣杜絕盡根契字,有「蘇和尚」印1枚及5錢收入印紙2枚、2錢收入印紙1枚。立契人為臺南廳維新里大社庄蘇和尚,有明買過臺南市庚977番地吳敦遠土地2筆,坐落同廳維新里大社□373番地、301番地。蘇和尚因乏項費用,將田、池沼賣給大社庄蘇知高。交易金額為價格金320圓。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蘇和尚
  • 日期
    年代: 1911~191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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