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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一年吳敦遠立賣渡証書

本物件為西元1908年(明治41年)5月16日吳敦遠立賣渡證書,有「吳敦遠」印2枚及5錢收入印紙1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臺南廳臺南市庚977番地吳敦遠,有承先父遺下土地2筆,坐落鳳山廳維新里大社庄373番地,又同里同庄301番地。今將土地出賣與鳳山廳維新里大社庄36番地蘇和尚。交易金額為價格金220圓。「賣渡」為日治時期的用語,即「賣出」的意思。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吳敦遠
  • 日期
    年代: 1908~190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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