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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年蔡胡老等二人仝立賣杜絕盡根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84年(光緒10年)8月蔡胡老等2人仝立賣杜絕盡根契,張數為2張,含本契及契尾。有「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之印」1枚、「嘉義縣印」5枚、騎縫章4枚、印章2枚。立契人為大坵田保下朝洋庄蔡胡老、蔡選老等2人,有仝承祖父明買過陳禎埔園1坵,配納業主蔡大租谷1石4升正,坐落土名在鹿藔庄前。因乏銀,將此埔園賣與鹿藔庄陳阿尾,交易金額為價銀34大員。契尾為西元1886年(光緒12年)5月臺灣布政使司發給嘉義縣業戶陳阿尾,編號為布字15856號。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蔡胡老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84~188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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