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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七年陳槌老等立轉典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81年(光緒7年)12月陳槌老等立轉典契(含契尾),含本契及契尾,有「福建臺灣布政使印」章1枚、「福建臺灣布政使印」騎縫章2枚、「雲林縣印」3枚、「雲林縣印」騎縫章4枚及為中知見人順發章1枚。立契時間是西元1881年(光緒7年)12月,立契人為大坵田保下庄仔庄陳槌老、陳篡老,有頂父應份埔園1甲,坐落在白沙墩保鹿藔庄西畔,年帶納業主本館大租就園一九現抽的正。今因乏銀別置,兄弟相議愿將此園由陳愩欝出首承典,價格為佛銀42大員正,其園仝中□典5年終滿,聽園主偹足契面銀取贖原契。契尾為西元1882年(光緒8年)臺灣布政使司發給雲林縣業戶陳愩欝,編號為布字1633號。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槌老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81~188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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