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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年陳扶立杜賣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60年(咸豐10年)3月陳扶立杜賣盡根契字。立契人為白沙墩保卓云厝庄陳扶,有承祖父開墾埔園1坵,坐落土名鹿藔后十二分,年配納業主蔡大租一九就園抽的。因乏銀別置,將此園出賣與下潮洋庄陳和,交易金額為時值價於銀30大員。按照實物抽取,不用財物來折抵的租額,稱為「抽的」,為由業主、佃戶按照一定的百分比彼此分配的納租法,通常有「一九抽的」、「二八抽的」、「三七抽的」、「一九五抽的」等。「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扶
  • 日期
    年代: 1860~186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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