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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五年廖正有立杜賣盡根契字(含丈單)

本物件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廖正有立杜賣盡根契字,張數為2張,含本契及丈單。有「福建臺灣布政使司關防」1枚、騎縫章2枚、圓章2枚。立契人為布嶼東保山仔門庄廖正有,有承祖父遺下水田1叚,坐落在惠來厝庄東勢洋,配食水分、歷年配納業主張抽的租谷。因欲銀使用,此田出賣與惠來厝庄廖三雨兄弟,交易金額為時值盡根價銀40大員。丈單為光緒1□年8月初10日臺灣布政使司發給雲林縣田主廖良蘇、廖天昆,編號為東字第910號。為劉銘傳於西元1888年(光緒14年)進行清賦時,於清丈土地後發給業主的土地單據,先由布政使司衙門頒給發交各廳縣,丈量甲數後再交給業主,做為政府課稅的依據,在土地買賣時亦要併同轉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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